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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網訊記者薑東良 通訊員王越 今日,記者從青島機場邊檢站獲悉,12月11日持變造護照來青的韓國人金某某已票貼被依法遣送回國。據悉,金某某涉嫌詐騙、暴力恐嚇、走私等罪名,已被韓國警方通緝17年。
  據調查,金某某原在韓國經商,1996年先後在國內犯有上述多宗刑事犯罪,為逃避法律製裁,他持用本人護照離燒烤開韓國,前往馬來西亞定居。後由於護照到期,在境外無合法證件,而金某某又不敢通過官方渠道申領證件,於是聯繫韓國非法代辦中介,使用本人信息辦理變造護照。12月11日,金某某從馬來西亞經香港轉機,企圖入境我國從事商貿活動,被邊檢人員當場查獲。
  邊檢人員與韓國駐青領事館核實後,確認金某某為身負韓國七項通緝令的要犯,分別為:詐騙、暴力西服恐嚇、走私等罪名,涉案金額高達17億6千萬韓幣(摺合人民幣1000餘萬元)。目前,金某某已被依法遣返回國。  (原標題:天網恢恢 一外籍嫌犯潛逃十七年入境被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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